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新津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需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川财采(2020)15号的要求拟对“新津县人民医院紧急采购新冠状病毒疫情专项救护设备遴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遴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ZDL-202003-XJRMYYJJ01
二、招标项目:新津县人民医院紧急采购新冠状病毒疫情专项救护设备遴选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台)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负压救护车 |
1 |
42.5 |
2 |
转运呼吸机 |
1 |
30 |
除颤监护仪 |
1 |
||
转运心电监护仪 |
1 |
||
心电图机 |
1 |
||
车载电动负压吸引器 |
1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2.投标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限医疗器械;如适用)
2.3.所投车辆应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所投车辆具有国家3C认证。 (第一包适用)
2.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0年3月6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9:00-17:00(北京时间)。
发售方式及地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002)。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报名。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费:100元/包(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11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7
传真:028-85431100
采购人:新津县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西路149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028-8249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