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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8月)

2019-08-21 08:28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根据《新津县卫生系统新进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发〔2013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证明。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须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资质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需求人数

其它要求

护士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护理学

10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药剂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药学

1

2019年应届毕业生外,须具有药剂师资格证书 

放射技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

1

2019年应届毕业生外,须具有放射技师资格证书 

儿科医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1

具有省级规培合格证书

内科医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内科学

2

具有省级规培合格证书

外科医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外科学

2

具有省级规培合格证书

三、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及其它条件公布在健康新津(微信公众号)、新津县人民医院官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812日至20198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新津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惠安路65号医院办公区行政楼二楼)

3.现场报名审核:

应聘人员需根据招聘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初级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到我院人事科进行登记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试岗三部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828日上午9:00进行笔试

笔试地点:新津县门诊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原康复科病区)

2.面试

根据划定的分数线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试岗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依次确定试岗对象。试岗时间一周。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职能部门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材料上报人事科。试岗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并按之前面试及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下一位人员进行试岗。

(四)体检

试岗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录用

经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新津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新津县人民医院

20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