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经新津县人民医院长办公会研究,按新津县政府相关规定,邀请潜在的比选人参与谈判报价,以确定新津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项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
2.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津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项目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医院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按新津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改选和扩建项目环评要求,对废气进行收集后有组织符合标准排放。
2.3 项目投资:项目预计投资约32800.00元
2.4 项目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项目地点:新津县人民医院
2.7 项目工期:10天
2.8 公告时间:2019年2月22日——2019年2月26日
3.参加采购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
3.8.凡有意参加采购的谈判者,请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6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7:00,在新津县人医院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3.9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需出示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采购谈判时间
1.谈判申请人请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4:30在新津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参加采购谈判。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谈判申请单位,谈判人不予受理。
5. 中选方式:综合评定实施方案及报价最优者中选
6. 公告地点:新津县人民医院官网
7.联系方式
谈判人:新津县人民医院
地 址: 新津县五津西路149号
邮 编: 611430
联系人:吴 军
电 话: 028-825533034 手机:18010551695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