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维保公告
2019-01-14 00:00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我院手术室空气净化空调设备的维护保养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参选公司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年控制价 9.8万元,
三、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具有以下资质的供应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人员资格:工作人员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健康证(人员3个月本公司社保证明)。
4.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BⅢ或以上等级证书。
5.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投标产品参数:
1. 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说明、详细配置清单、产品相关资质及有关认证书、图片资料等。
2、更换配件及相关参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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