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邀请)
新津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新津县人民医院 高压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院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 XJXRMYY-2018-09-01
二、项目名称内容:新津县人民医院高压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院内采购项目
三、数量:高压蒸汽灭菌器:2台 生物安全柜:1台
四、预算控制总价:45000.00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蹉商
六、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 年 9月 18日至 2018 年 9月 25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备注:截止到9月25日下午17:30)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及方式:新津县五津镇惠安路114号,新津县人民医院办公楼设备科。注:现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售竞争性蹉商文件。购买单位需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八、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零 元/包/份(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9月 27日下午14:30时,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十、谈判时间、地点:2018 年 9月 27日下午14:30时,新津县五津镇惠安路114号,新津县人民医院办公楼设备科。
十一、本采购项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竞争性谈判。
十二、本邀请在“新津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新津县人民医院设备
联系电话:028-82490113
联系人: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