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周末节假日门诊特殊疾病事宜的通知
2012-09-28 00:00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1、按市医保局8月15下发的关于《门诊特殊疾病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收费处在周末节假日增设了门诊特殊疾病记账窗口,方便门特人员周末和节假日记账需要。特殊门诊结算工作只在工作日办理,节假日顺延。
2、2012年国庆节特殊门诊记账时间及地点:9月30日至10月1、2、3、4、5、6、7日上午住院收费处可记账。
新津县人民医院医保办、收费处
2012-9-28
推荐新闻